(十三)继续推进水价改革。继续做好深化水价改革的前期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研究提出我市新一轮水价改革方案。
(十四)疏导供热价格矛盾。及时研究和适时调整我市集中供热价格,不断完善热交换站及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备案方法,完善协商机制和公示制度。
(十五)完善交通价费政策。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合理制定我市地铁票价。研究完善并出台我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
(十六)落实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方案。落实国家、省上关于成品油、天然气、电价、污水处理、垃圾收费等资源环境价格政策和相关配套措施,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五、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努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十七)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认真落实好《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进一步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继续规范各类服务性收费,严格实施《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管理,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垄断地位、行政权力实施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十八)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检查。针对当前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着力做好各类专项检查。开展涉农收费、化肥价格检查,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开展涉企收费、交通运输价格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适时开展成品油、天然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开展医药价格、教育收费检查,减轻群众负担。
(十九)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维护“两节”、“两会”和“世园会”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及时召开价格问题通报会、警示会、告诫会,对于价格违法案例,必要时进行曝光,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做好价格诚信先进单位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市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二十)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配合省上重点打击价格垄断协议,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开展反价格垄断相关培训工作,提高反价格垄断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十一)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扩大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覆盖范围,实行24小时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并查处价格举报投诉;继续做好局长接待日及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并认真回复网上群众留言;落实价格举报奖励制度、举报工作通报制度,加快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案件督办,分析把握价格举报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价格举报工作质量。
六、全面夯实价格基础工作,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