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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市局各部门:

  现将《西安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西安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4%左右,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物价局长会议、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和世界园艺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重点,切实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稳步推进价格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贯彻落实好这一总体要求,在2011年工作中需着力把握好以下“五个结合”,即: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稳价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全面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继续做好市场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上报、巡查工作,以群众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及能源价格为重点,增加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
  (二)加强价格形势分析。进一步做好我市五部门农副产品价格综合信息周报工作,坚持每月、每季度定期分析研究价格形势,提高价格分析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预见性,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政策建议。
  (三)完善价格预警机制。加强对市场价格异动的预测预警,尤其要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及副食品价格波动的预警,当市场价格出现较明显异动时,要快速反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四)加强价格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对监测点的工作指导,完善质量考核机制,进一步形成灵敏、系统、快速传递的价格信息网络。要做到价格监测数据及时、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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