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物价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市局各部门:
现将《2010年全市物价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2010年全市物价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切实加强全市物价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根据2010年全市价格工作要点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0年全市物价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0年是全面完成《2008-2011年西安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的第一年。全市物价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以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为抓手,积极构建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干部成长需要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为物价系统在全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中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具体计划
(一)参加省、市选调培训
根据省物价局、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管理局等部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2010年全市物价系统计划参加省、市选调培训40人次。
(二)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
2010年,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共计18项,其中涉及全局人员的培训4项,专项培训14项。全年计划培训1080人次,其中处级以上人员153人次,其他人员399人次,区县物价局相关人员358人次,相关单位人员170人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开展教育,并充分调动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县、各部门要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方案和配套制度,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实施,把各项培训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