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建立全市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加强与各级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建立辖区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服务名单,定期回访,及时跟进,提供个性化的帮扶措施,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工作。
(十七)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在认真总结以往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柔性执法、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行政指导方式、方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
(十八)全面落实各项服务制度。认真落实市局提出的向导服务制度、首办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预约服务制度、延时服务制度、绿色通道制度、外来投资者优先登记服务制度、重点企业服务制度、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注册登记“十项服务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市注册登记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切实履行职能,着力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努力促进辖区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健康发展
(十九)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认真落实“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等目标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依法做好相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十)严格规范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进一步加强对重要行业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审查工作,对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和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污染企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娱乐业、典当业、担保业、寄售业、投资管理咨询类行业及改制企业等容易诱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登记申请,严格登记依据及登记条件,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杜绝违法登记、不按法定程序登记的现象发生。
(二十一)规范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工作的研究,针对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时,因提交虚假材料,引起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的现象,研究、制定相关登记规范,偿试在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工作中引入《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制度或律师见证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局股权变更登记行政许可的准确率,依法保护公司、股东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登记管理,着力规范登记行为,努力提高全市注册登记队伍登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