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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


  ①方法:正向间接血凝(IHA)试验或抗体阻断ELISA方法。

  ②判定:IHA试验以猪免疫后21天抗体效价≥26判为免疫合格,ELISA以猪免疫后21天抗体阳性判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监测:疑似猪瘟病例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检测方法采用RT-PCR或荧光RT-PCR。

  5.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对病原学检测阳性场采取净化措施,对阳性猪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鸡新城疫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不同年龄、品种的鸡、火鸡、鹌鹑等家禽。重点对种禽场、规模养禽场、养禽专业户、活鸡市场的家禽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月度常规监测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全年进行两次集中监测,分别在5月底前和11月底前完成。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监测分工和数量

  (1)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祖代以上种禽场血清学监测和所有样品的病原学检测。

  祖代以上种禽场以存栏量的0.5%的比例采集样品,血清样品每场不少于40份,泄殖腔/咽喉拭子样品每场不少于20份;采集野鸟新鲜粪便,总量不少于100份。

  (2)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父母代、商品代禽场(包括专业养禽户)、农村散养户、集贸市场的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监测样品的采集。

  每次集中监测采集数量如下:所有父母代种禽场、商品禽场(包括专业养禽户)以存栏量的0.1%的比例采集样品,血清样品每场不少于40份,泄殖腔/咽喉拭子样品每场不少于20份;农村散养户每户血清样品不少于5份;采集2个集贸市场活禽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样品,每场各不少于20份。

  禽群定点监测点每个月分别采集1个养鸡专业户的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样品25份进行检测。

  4.检测方法

  (1)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及判定

  ①方法:血凝抑制(HI)试验。

  ②判定:家禽免疫后21天HI抗体≥25判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可疑病例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检测方法采用RT-PCR或荧光RT-PCR。

  5.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病原学检测阳性禽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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