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养殖场环境致病微生物污染状况调查
(1)目的:了解环境致病微生物污染状况;开展分离菌株的耐药性研究;分析环境微生物与动物疫病发生情况之间的关系。
(2)范围:浦东、奉贤、金山和崇明4个区县。各选择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各1个,定期采集畜禽饮用水、饲料、土壤和空气样品,进行相关致病微生物检测分析。
(3)承担和参与单位:市、相关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4)要求:养殖场环境致病微生物采样检测工作,与疫病调查工作同步开展。
(三)专项流行病学调查
针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遇到的特定问题,启动专项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1.家畜布病流行病学调查。
(1)目的:了解布病感染现状,持续跟踪布病感染状况变化,评估布病防控计划实施效果,为推进布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调查内容与方式:
调查指标包括:流产率与空怀率、个体阳性率与场群阳性率、免疫情况、人间新发布病病例数。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各区县要在7月份前完成调查结果汇总分析,报送农业部兽医局,同时抄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3)承担和参与的单位:市、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区县农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制定辖区内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将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纳入动物防疫考核的重点工作内容;保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协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相关单位提供流行病学调查数据。对组织机构、责任机制、技术力量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影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科学规范、协调一致。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全面、规范、及时地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定点调查、专项调查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持、健全交流机制。健全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和工作报告机制,有计划地提高技术支持能力。系统、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定期开展评估,为动物疫情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