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根据揭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分数线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2、个人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提出。其他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参照当地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办法执行。
第四章 配 租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由业主单位或政府指定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统一配租,由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申请对象分类配租,配租方案由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根据配租方案,由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评分、抽签或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承租对象,并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单间或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租赁价格水平等因素,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60~80%的比例分类确定。具体由各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确定,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符合配租条件的有房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享受租金优惠的承租面积应扣除自有房屋(含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