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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签署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有关协议的通知

  对各市网络公司原始投资及现有股东进行核查,以保证进入北方联合公司的资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没有任何历史遗留问题。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各市需将网络资产以及与该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划清,各市网络净资产值须为正值。
  2.审计
  审计机构对各市提供的所有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审计,确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3.资产评估
  评估机构对各市提供的所有经过审计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办法按照辽广发[2010]4号文件执行。
  4.评估结果确认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由省财政厅核准,经省财政厅核准后的评估值作为各股东单位的资产入股依据。
  5.清理违规网络资产
  各市网络资产审计和评估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各地网络运营主体的主管部门要依法清理各项违规网络资产。清理各项违规网络资产的支出从相关网络运营主体净资产中扣除。
  八、关于注册资本及工商注册
  1.根据评估确认后的各市网络资产净值,各原网络运营主体向北方联合公司增资入股,实行同股同权原则(过渡期执行过渡期政策),按照各自股份比例,参与北方联合公司的管理和分红;以所有入股到北方联合公司的净资产总额按照一定比例折股作为北方联合公司注册资金总额。
  2.在2010年12月31日前,整合后的北方联合公司完成工商注册。
  九、关于人员问题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8]114号)和辽委办发[2010]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剥离和身份转换工作。
  2.2009年12月31日前,各市原网络运营主体从事广电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的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由北方联合公司接收,进入北方联合公司的人员为企业身份; 2009年12月31日后调入人员原则上不予接收。
  3.为确保联合重组过程中的安全播出、正常运营和队伍稳定,在过渡期内,由北方联合公司对接收的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任。在完成联合重组后,北方联合公司将制定员工薪金考核办法,原则上在分公司当年实现的收入和利润不低于2009年度水平的前提下,该分公司员工工资标准不低于原单位2009年标准(原单位有薪金考核办法的,将尊重其考核办法,其考核办法需报北方联合公司备案);各分公司如需调整薪酬和福利待遇标准,须经北方联合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过渡期结束后,北方联合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采取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市场用人机制,并通过设立企业年金等方式,为员工提供保障。原网络运营主体分流人员由原单位负责安排,所需费用由原网络运营主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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