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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签署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有关协议的通知

  三、明确工作时间。各市要在2010年12月10日前完成《股东投资协议》、《资产投入协议》签署前的准备工作。12月中旬省里将统一组织协议的签署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资产交接工作。
  各市有线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门人员,作为与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络人,并将联络人名单、联系电话等于12月10日前报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辽宁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方案实施细则》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2月1日

  附件:

辽宁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方案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0]1号)精神,依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投资主体的确定
  根据辽委办发[2010]1号文件和省广电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整合全省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资产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广发[2010]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各自出资人。
  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联合公司)由省广电局代表省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省财政厅实施国有资产监管,在省国资委备案。省广电局所属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和辽宁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等作为省投资主体,为北方联合公司股东。
  各市由市委、市政府确定代表行使出资人职能的单位或部门;以现有网络实际运营为主体(网络公司、信息公司或传输中心<台>等)作为投资主体,进入北方联合公司,为北方联合公司股东。
  根据广播电视网络产业的发展需要,可吸收战略投资者为北方联合公司股东。
  二、关于整合方式和过渡期
  结合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实际,确定我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的方式为联合重组。鉴于广电产业的特殊属性及各地区实际情况,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作为过渡期,实际过渡期政策。
  三、关于整合工作相关协议
  按照省财政厅确认后的各股东单位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及战略投资者的投资额,由所有股东共同签署《辽宁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联合重组股东投资协议》(以下简称《股东投资协议》)和《辽宁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联合重组股东资产投入协议》(以下简称《资产投入协议》),以及其他相关的协议。
  四、关于管理机构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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