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晋煤证发[2010]127号)
长治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山西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请示》(长煤局行字〔2010〕558号)收悉。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是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7号文核准的单独保留矿井,建设规模为90万吨/年。2010年3月,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0〕228号文对该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2009年11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为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11月,省国土资源厅为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编号为C1400002009111220044061,矿区面积2.189平方公里。工程竣工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二字〔2010〕499号文同意该公司安全设施及条件通过竣工验收;2010年11月,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0〕1518号文批准该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已为其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0〕X035,许可能力90万吨/年。现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经审查,你局审核上报的资料齐全,根据《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同意给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201404211984;生产能力90万吨/年;开采3#煤层;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