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2011年旅游设施和景区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2011年旅游设施和景区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1〕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旅游局制定的《2011年旅游设施和景区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1年旅游设施和景区建设提升实施方案
(省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更好地指导推进旅游设施和景区建设提升,推动福建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完成“大干150天”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我省旅游发展实际,强化省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带动作用,实施旅游景区提升、滨海旅游开发、星级酒店提升、温泉旅游开发、乡村旅游富民、文化旅游创新等六大工程,提升景区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实现旅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旅游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旅游特色产品更加丰富,旅游综合效益更加显著的目标,为“十二五”全省旅游产业的发展开好头、起好步,为建设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以实施六大工程为抓手,2011年拟安排354个项目,总投资6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0亿元。

  (一)旅游景区提升工程

  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提升景区服务质量。推进景区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投资9.51亿元。继续实施《福建省A级旅游景区厕所改扩建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景区厕所建设提升,年内完成超过100个厕所的建设任务,建设31个游客服务中心,完成47万平米停车场修建。所有3A级以上景区实现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基本达标。争取2011年新创8至10家国家4A级、5A级景区,提升全省A级景区的整体水平。

  (二)滨海旅游开发工程

  充分发挥独特的滨海、海岛资源优势和近邻台湾的区位优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集滨海、海岛观光、休闲度假、海上运动、购物娱乐于一体的旅游目的地。

  以沿海动车线为纽带,整合沿线旅游产品,突出海峡旅游元素,打造一批滨海旅游、海洋旅游、海岛旅游、海洋文化旅游精品。重点推进14个滨海旅游项目建设,总投资19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16亿元。

  (三)星级酒店提升工程

  根据旅游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促进全省星级酒店提升,争取全省80%的县(市)都有一个以上高星级酒店,提高全省旅游接待的整体水平。

  加强星级酒店标准的宣贯,扩大星级标准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鼓励和引导10个已建高档酒店、尚未评定星级的县(市)酒店参加星级评定;加快44个在建高星级酒店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高星级酒店建设,推动3~5个县(市)的高星级酒店项目落地建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