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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三级渔港项目用海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三级渔港项目用海的批复
(莆政综〔2010〕132号)
市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三级渔港项目用海的请示》(莆海渔[2010]109号)悉,经研究,同意仙游县枫亭海安三级渔港位于枫亭镇海安村南侧,用海总面积为1.2201公顷,其中非透水性构筑物用海面积0.2875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9326公顷,用于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请你局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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