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晋煤证发[2010]101号)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潞矿办字〔2010〕833号)收悉。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基础〔2002〕2407号文核准的项目,总规模600万吨/年,其中一期工程270万吨/年,已于2008年验收投产。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8〕1024号文核准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330万吨/年。省厅及省发改委分别以晋煤办基发〔2009〕18号文和晋发改设计发〔2010〕1172号文对该公司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工程竣工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一字〔2010〕349号文同意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通过竣工验收;2010年10月,省发改委以晋发改设计发〔2010〕1410号文批准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已为其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0〕GA057,许可能力600万吨/年。现申请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经审查,你公司审核上报的资料齐全,根据《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同意给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201404241869;生产能力600万吨/年;开采3#煤层;有效期截至204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