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全面完成企业安全状况级别认定,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和工商、税务、金融、保险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约束机制,级别评定作为评优评先、企业信用、资质管理、安全许可等的前置条件,并实施分类整改和级别升降。
(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打牢安全生产基础
1、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两年内,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大型起重机械全面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水运交通船舶100%完成客渡船标准化船舶改造;三年内,所有煤矿、非煤矿山必须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全市县道危险路段和通客车的乡村道重点危险路段要安装防撞护栏。
2、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煤矿要合理采掘部署,坚持以风定产,抓好“一通三防”,推广正规采煤方法、单体液压支护、光面爆破、锚网喷联合支护、吊挂人车等煤矿安全生产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非煤矿山应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采空区尾矿胶接充填、帷幕注浆、机械通风;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加速15种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和控制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加油气(站)油气回收和阻隔防爆技术,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
3、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决策和安全防护水平。建设集信息统计分析、现场监察监控、应急救援处置为一体的市级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进县、乡两级信息化建设工作;企业应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软件,设立隐患排查整改信息库、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库、职业危害信息库、主要设施设备信息库,为安全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4、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自本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三年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100%达到省级以上安全标准化,其它各类企业全部达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到期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财政、经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项目用地审批、专项资金扶持、品牌创建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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