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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襄阳政发[2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0]58号)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以下简称“双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措施逐步加强,安全基础条件有效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但是,全市各类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落后、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力量不足、装备设施欠缺、执法不到位;村(居)安全管理网络和能力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基层薄弱、基础脆弱是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精神为契机,将加强“双基”工作作为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措施,作为强化安全生产、推进“平安襄阳”建设、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的重要抓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坚持不懈,一抓到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攻坚、两年突破、三年巩固”的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保障水平,三年内,确保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建立完善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相关标准(详见安监总规划[2010]84号);各县(市)要组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配备必要的监管监察设备,基本实现安全监管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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