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评税技术标准
调查分析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状况、房地产分布特点与规律、房地产价值在不同区域间呈现差异性的原因以及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土地定级、基准地价及修正系数等因素,制定本地区的评税技术标准。
(三)采集信息
对本地区的房地产相关信息利用细分区域、实地勘测或利用纳税申报资料、国土和房管部门信息等方式,采集标准化的数据,建立房地产数据信息库,并进行动态更新。
(四)应用软件实施评税及核定计税价格
以本地化后的评税软件为依托,实施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
(五)建立技术价格争议解决机制
按照公平、简便、有效化解征纳矛盾原则,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争议处理办法,建立争议处理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一)各级地税部门负责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
(二)各级财部门负责为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参与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各级国土部门负责定期收集、共享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基准地价等土地相关信息,配合本级地税部门组织开展的房地产评税相关工作。
(四)各级房产部门负责定期收集、共享本级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物业管理等房产信息,配合本级地税部门组织开展的房地产评税相关工作。
(五)各级建设部门负责定期收集、共享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工程造价相关信息,配合本级地税部门组织开展的房地产评税相关工作。
(六)各级规划部门负责参与本级地税部门组织开展的房地产评税分区的划分,批量估计小区的划定等房地产评税相关工作。
(七)各级物价部门负责参与本级地税部门评税标准的制定,配合解决房地产评税中产生的争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是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和规范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切实有效地予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