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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襄阳市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襄阳市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襄阳市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襄阳市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方案
(襄阳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00号)和《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函〔2010〕341号)精神,全市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启动并逐步实施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为保证应用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按照房地产评税原理,全面采集房地产相关信息并建立房地产信息数据库,在测算房地产基准价格和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的基础上,建立评税技术标准,对湖北省评税软件进行本地化修改,并将其应用到我市所有存量房交易的税收征管中,用评估结果与纳税人申报交易价格相比较,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计税价格,征收交易环节各项税收。运用评税技术建立房地产计税价格评估体系是我国今后房地产保有、交易诸环节税收征管的基础,将为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奠定基础。

  二、评税方法

  存量房交易环节的房地产评税主要采用市场法,对交易较少的房地产也可考虑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

  市场法是通过收集与分析可比房地产的市场交易案例价格情况,确立房地产的价格比较基准,调整或修正相关数据,从而确定房地产评税值的方法。

  三、工作流程

  (一)成立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

  各级地税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争取支持。协调小组成员既要包括地税部门主管领导,也要邀请当地财政、国土、房产、建设、规划、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作专班主要由地税部门业务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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