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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省会裕西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省会裕西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1〕6号)


桥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创建省会裕西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创建省会裕西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改善省会裕西区域大气环境,提升省会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是短时间内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迅速改善;远期目标是该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治理范围

  桥西区所辖的东至西二环、南至新石北路、西至石环路、北至中山西路区域。

  三、工作任务

  (一)近期工作任务

  1.市环保局要定期对该区域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并提出相应防治对策;强化对该区域内16台燃煤锅炉的监管,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制定应急处理机制,强化环境预警,确保不出现超标排放现象;继续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派驻驻厂员,并增加巡查频次。

  2.市发改委负责、市工信局配合保障裕西供热有限公司优质煤源,保证公司使用硫分低于0.8%的低硫煤。

  3.桥西区政府负责该区域城中村2349户家用小煤炉燃煤强制使用脱硫剂并保障脱硫剂来源。市财政局、桥西区政府负责落实使用脱硫剂补贴。

  4.市城管局、桥西区政府负责加强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杜绝焚烧破布、胶鞋、废旧塑料等垃圾现象发生。

  5.石家庄警备区军地协调办、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区域内驻石部队及部队所属单位,确保32台燃煤锅炉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用硫分低于0.8%的优质低硫煤,污染物达标排放。

  6.市城管局、建设局、园林局、桥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石家庄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建筑拆迁工地、道路、煤堆灰堆、裸露地面(操场)等各类扬尘源的污染防治。

  (二)远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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