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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推动襄阳新一轮经济跨越式发展意见的通知


  (九)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业务。在积极做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和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准备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在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市)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有步骤地开展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通过发挥财税支持作用,将农村信用社建成社区域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邮政储蓄点多面广的优势,拓展资产业务,提高邮政储蓄资金回流的比重。推动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争取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按照“两个一”的目标,争取一个县(市)、区有一家注册资本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

  四、推动金融新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十)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需求为基础,不断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新产品、新业务。鼓励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促进成长型的中小电子信息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发展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组成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授信、担保、保险等业务开展集成创新,满足重点产业中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以及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满足重点产业和新兴行业中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短、频、急、小”的资金需求。

  (十一)探索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在农村金融服务中,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巩固发展本市已有创新成果,扩大宜城“粮油协会+联保基金+银行贷款”、南漳“林权抵押贷款”、枣阳“汽车运输抵押贷款”、保康“采矿权抵押贷款”、老河口“仓单质押贷款”等成熟信贷产品的推广应用范围。对支农、支小贷款发放比例高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给予积极的再贷款支持。

  (十二)着力发挥基层央行在金融服务中的基础作用。以开展“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示范县”创建为契机,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力争2011年在辖区创建一个省级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示范县;以发行“市民卡”、建设银行卡刷卡消费无障碍示范街区(商圈)和开展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为载体,净化银行卡用卡环境,促进扩大银行卡应用范围,发挥银行卡社会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反假货币和金融机构现金整点管理,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全面推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在襄阳辖区的扩面上量工作,提高税收缴库速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外汇管理改革推进力度,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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