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项目结构调整力度,强化对重点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支持以信息化、高端化、服务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的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支持以两个国家开发区和县域工业园区为平台,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规模化运用水平为主攻方向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发展;支持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主攻方向的物流、信息、中介、商贸、旅游、服务外包等服务性产业的发展;支持以节能环保为主攻方向的生态建设项目,对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的项目、国家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和市场效益好、自主创新能力强的节能减排企业、低碳产业和循环经济项目,以多种形式优先支持。
(五)加大市场主体结构调整力度,强化对中小企业及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发展的同时,要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改进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授信和信贷管理体制,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模式和实施细则。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助学贷款等民生金融服务工作。2011年全市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幅,增加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达到5000万元以上,余额超过1.5亿元。
(六)执行好“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控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技术标准、项目资本金缺位的项目,尤其是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产能落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银行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对属于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要从严审查和审批贷款,并采取妥善有效措施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三、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扩大金融支持力量
(七)继续推进金融开放战略。吸引有实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它专业性金融机构来襄阳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机构,并争取外资银行的进入,丰富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性质与层次。
(八)稳步发展其它金融组织。做好证券、期货、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的引进工作,扩展证券募资、信托投资、产权股权投资等融资渠道。积极与保险公司总部开展战略合作,支持具有创新能力的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培育一批品牌信誉好、专业技术强、管理水平高的专业化保险公司,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