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推动襄阳新一轮经济跨越式发展意见的通知
(襄阳政发[20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推动襄阳新一轮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推动襄阳新一轮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
为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现根据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就做好2011年金融工作,推动襄阳新一轮经济跨越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做大信贷总量
(一)明确全年信贷投放目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货币政策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1年襄阳经济发展目标,积极向上争取相应的信贷规模,以确保“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经济增长的信贷需求。2011年全市银行贷款余额在上年688亿元的基础上要“保九争千”,即贷款余额达到900亿元,争取一千亿元,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贷存比达到60%以上。
(二)开展金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3+1”活动。2011年在全市开展金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3+1”活动,即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优化”、“信贷扶弱”、“信贷创新”三大工程竞赛和“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由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组织,采取按月统计、按季监测、半年初评、年底总评方式,对银行执行信贷政策效果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评估结果为优的银行授予“襄阳市执行信贷政策优秀单位”称号,并向上级行推荐,在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率、货币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二、积极调整信贷投向,着力优化信贷结构
(三)加大区域结构调整力度,强化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人民银行充分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县域金融机构每年必须将一定比例的信贷增量用于支持县域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要全部用于当地,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县域新吸收的存款原则上要用于当地,其他商业银行在县域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县域新增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比例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