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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11〕33号)


三明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转呈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报告》(明经贸能源〔2010〕43号)悉。永安火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装机2×300MW,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发改能源〔2009〕1359号),工程配套建设脱硫设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福建省“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经研究决定,同意永安火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2台机组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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