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武平县天裕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闽经贸中小[2011]50号)
龙岩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请求批准武平县天裕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龙经贸企〔2011〕6号)及有关附件均悉。按照《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通知》(闽政办〔2010〕221号)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龙岩市武平县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由龙岩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并督促武平县人民政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