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筹建将乐县恒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中小[2011]69号)
三明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筹建三明市将乐县恒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明经贸综〔2011〕13号)、《关于筹建三明市泰宁鼎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请示》(明经贸综〔2011〕14号)收悉。按照《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通知》(闽政办〔2010〕221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将乐县恒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泰宁鼎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