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政府高度重视。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还与所辖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在人员、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强力推进。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作为中心工作,集中各业务部门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开展各项核查、定性、查处和整改工作。各盟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所辖旗县(市、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强力推进。鄂尔多斯市实行了局领导包干旗县(市、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制度;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和阿拉善盟分管局长亲自带队赴辖区所有旗县(市、区),分阶段开展督查工作;满洲里市局领导亲自参与案卷档案的整理;巴彦淖尔市建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QQ群,及时解决旗县(区)工作中的难题。
(三)部门间协作配合,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在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各地区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还制定了《预防和查处违法用地共同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土地监管责任;出台《
呼和浩特市集体宅基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根治种房现象。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赤峰市松山区政府牵头,城管、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机构对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此外,大部分盟市在加大国土部门动态巡查力度的基础上,聘请了土地执法监督员、信息员,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测地块档案亟需进一步规范。
监测地块档案是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质量的具体体现。督查中发现,大部分地区仍然存在档案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图斑登记卡填写存在时间、内容上的逻辑错误;二是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没有及时更新,地块位置没有在相关图件上标注,不符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要求;三是缺少图斑定性的支持性文件;四是违法用地查处案卷缺少必要的程序和归档文件,使用法律文本不统一,部分案件责任人未提出处分建议或提出建议处分的方式及主体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