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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换证、升级的公告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换证、升级的公告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第10号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我厅2008年2月颁发的乙丙级资质证书将到期,为做好本批乙丙级资质证书的换发、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仅受理我厅2008年2月颁发的乙丙级资质的换证和丙级升乙级资质申请。
  二、换证、升级需提交的材料。
  1、资质单位换证或升级申请(内容包括对注册资金、人员、业绩、设备、工作质量、技术成果业务手册和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等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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