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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数字办关于数字福建云计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衔接,积极争取国家云重点项目在我省实施,率先应用试点;组织本省企业承接云计算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化工程。

  (五)完善配套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制定促进云计算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云计算相关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安全管理规范,鼓励开展云计算关键技术与应用软件开发,促进云计算及相关产业发展。

  附件:
  云计算重点工程参与单位

序号

工程名称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政务内网云计算平台工程

省数字办

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电信运营商

2

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工程

省数字办

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电信运营商

3

行业应用示范工程

省公安厅、教育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省邮政公司等

各电信运营商

4

云计算技术创新工程

省科技厅

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化局、省数字办

5

云计算产业发展工程

省信息化局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省科技厅

6

云安全保障工程

省公安厅

省委机要局、省国家保密局

7

云计算人才发展工程

省公务员局

省教育厅、各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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