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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闽政文〔2011〕2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现就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服务业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是提升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水平、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综合竞争力跃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省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总量不断扩大,比重逐步提高,结构和质量得到改善,但总体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以更加积极和开放的姿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服务业发展步伐,全力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和发展重点,充分发挥我省资源禀赋和潜在优势,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协调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和其它产业互动发展,努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快提高我省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发展服务业集聚区,培育服务业重点企业,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壮大现代物流、旅游业等主导产业,推动服务业综合改革,逐步建立“产业互动、区域联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全省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42%,服务业就业比重超过40%,服务业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新引擎。

  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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