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资料: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实体以外劳动预备制度定点培训(教育)机构数
,劳动预备制学员人数
。
单位负责人人签章: 处(科)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名: 报出日期
附件2: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标准评分表(试行)
项目
| 序号
| 设置标准
| 分值
| 评估标准
| 评估方式
| 自评分
| 评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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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学规模及条件(40分)
| 1
| 许可证、开办资金和固定资产:
(1)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许可证齐全;
(2)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并且持有有效验资证明,办学经费来源稳定可靠
| 8分
| (1)证书齐全得5分,每缺1项扣1分;
(2)达到标准得3分。注册资金每少2万元扣1分,固定资产每少5万元扣1分。
| 查验证书和验资证明、财务收支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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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办学规模:
(1)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
(2)完成本年度培训计划。
| 7分
| (1)基本办学规模达到200人以上得4分,每低于50人扣1分;
(2)年培训人次达到500人以上得3分,每低于100人扣1分;
(3)培训机构全年未开展培训工作的,限期整改。
| 核对行政管理部门数据和培训机构日常工作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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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公用房,理论教学实训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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