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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补充资料: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实体以外劳动预备制度定点培训(教育)机构数    劳动预备制学员人数    
  单位负责人人签章:      处(科)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名:       报出日期

  附件2: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标准评分表(试行)

项目

序号

设置标准

分值

评估标准

评估方式

自评分

评估分

一、办学规模及条件(40分)

1

许可证、开办资金和固定资产:

(1)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许可证齐全;
  (2)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并且持有有效验资证明,办学经费来源稳定可靠

8分

(1)证书齐全得5分,每缺1项扣1分;
  (2)达到标准得3分。注册资金每少2万元扣1分,固定资产每少5万元扣1分。

查验证书和验资证明、财务收支账目。

 

 

2

办学规模:
  (1)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
  (2)完成本年度培训计划。

7分

(1)基本办学规模达到200人以上得4分,每低于50人扣1分;
  (2)年培训人次达到500人以上得3分,每低于100人扣1分;
  (3)培训机构全年未开展培训工作的,限期整改。

核对行政管理部门数据和培训机构日常工作台帐。

 

 

3

办公用房,理论教学实训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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