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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政务公开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1)健全组织,设立专门机构(30分)。加强对中心工作的领导,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须由本级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5分);设立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人员到位(5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进驻部门做到项目到位、授权到位(5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办公经费得到有效保障,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有固定的办公用房,办公环境整洁有序、舒适美观(5分);按照有固定场所、有固定人员、有固定事项、有醒目标志的标准,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任务,并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考核监督和管理办法(5分);开展全县先进便民服务中心评选工作并奖励(5分)。

  (2)事项集中,服务高效通畅(25分)。集中受理办理各类审批项目、证照办理,便民服务和咨询服务(5分);开展与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以及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全部进驻大厅(5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服务事项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咨询,开展初审、呈报和代理服务(5分);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工作,上报数据准确、及时、规范(5分);组织协调各进驻单位、部门规范办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和咨询服务(5分)。

  (3)建章立制,管理执行到位(25分)。推行阳光政务,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部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分);明确窗口岗位职责,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AB”角工作制度(5分);实行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补办件、退回件等审批服务项目分类办理制度(5分);制定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考核细则,窗口有明显的标示牌,工作人员佩证挂牌上岗(5分);建立健全中心工作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进行材料初审,代办各类项目、证照服务(5分)。

  (4)程序规范,实行公开公示(20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口集中收费,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5分); 办理事项、政策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申报材料、样表格式文本公开(5分);统一制作服务流程图,做到运作流程明晰,办事程序规范(5分);主动征询群众评议,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服务评议箱、投诉箱。公开本级和上一级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做到及时、准确(5分)。

  2、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

  (1)审批受理(20分)。实行“一次告知、两次办结”。各窗口负责统一受理相应的审批事项。按制度规范操作的,不扣分;各窗口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审批服务事项条件告知单,受理事项一次告知服务对象。因窗口收件时,未向服务对象作出一次性书面告知,或未说明需补办资料影响审批工作的,每次扣3分;凡已进中心审批事项,在原单位两头受理或取件的,每次扣3分;已受理的事项,均由窗口收件人、服务对象分别签字,并网络上传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告知相关部门。受理工作不符合程序要求的,每次扣3分;窗口工作未遵守办件管理办法,违反中心内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3分;窗口工作未执行审批行为制度,发现不文明行为和现象的,每次扣3分;窗口工作未遵守廉政制度,有不廉行为的,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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