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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定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目标。以建立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覆盖全市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最终形成“法制、征信、教育”三位一体、有机联动、共同发挥作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三、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社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识别的全市统一实名制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对分散在本部门、本系统的信用信息进行依法整合,归集到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形成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

  (二)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促进信用信息交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全市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力度,建立全面记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信用档案和征信平台。依法向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各部门在数据标准、信息采集、网络建设等方面要积极支持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的建设。

  二是培育和发展征信市场。鼓励建立与引入多种形式的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评分机构,开发和创新信用信息服务产品,满足全社会多层次信用信息服务需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带头使用信用报告、评级报告等征信产品,并加大宣传,引导培育市场需求。

  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各部门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有关信用信息,方便征信机构采集信息。

  四是加强征信业监管。各级政府部门和人民银行要监督与管理征信业发展,健全完善辖区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依法严格征信机构市场准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非法采集、滥用信用信息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三)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全面启动农村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企业、信用农户等农村信用组织的评定工作,牵头组织成立各级评委会,指导按照评定办法标准分别对农村信用组织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市、县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协调组织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定西市农村信用组织评定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增加信贷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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