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新农村建设为总揽,政府推动和农民参与、社会帮扶和信贷支持、项目整合和亲邻互帮、集中统一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先规划设计后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经济适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原则。整村建设的村庄,要尽可能打破区划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涉及建设用地问题要本着节约土地和便于基础设施配套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住房建设的意见》(省委发〔2003〕48号)中“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兑换、旧宅基地复垦等办法,解决农民危房建设用地,对规划区域内的承包地,村委会可组织进行适当的土地调整,保证建设用地”的政策。
要加大对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摸清农村危旧房改造户的贫困程度、筹资来源、建房积极性等情况,确保农民群众愿意建、能够建、建得起,做到量力而行、量资建房,避免因过度举债造成群众无法正常生产生活,或盖了房子苦了日子,以及因建房返贫等问题的发生。
六、资金筹措与管理
全市2002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每户政府补助4000元,其中:省财政每户补助2000元,财政省直管县由县财政每户补助2000元,非直管县由市、县区财政每户补助2000元,其余资金通过向上积极争取和农民自筹解决。
市计生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单亲特困母亲户,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建房补助,使三类弱势群体每户补助达到8000元以上;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主要通过争取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安排补助资金。
要把农村危旧房改造与扶贫开发、村容村貌整治、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在“渠道不变、用途不乱”的情况下,加大项目和资金的整合力度,解决农民建房资金筹措难的问题。今年省级转贷市县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由市县安排用作农村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资金。
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以“一册明”、“一折统”方式及时拨付到户,不能以建房材料顶替补助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要充分履行职责,抓好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区政府为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担负具体的建设任务;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的农村危旧房改造专项工作经费,以保障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