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监督,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主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和全社会法制意识增强形势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重点突出依法管理,服务发展这个主题,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与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权力的运行,较好地保障了各项行政法律、法规的准确运用、严格执行。市工商局在行政执法中坚持教育在先原则,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中推行说理式文书改革,突出了依法管理与法制宣传、人性化执法的有机结合。市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等部门对执法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事实证据认定、法律条款适用、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文书制作、卷宗归档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使以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进。省讨管局根据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对所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一些部门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建立决策前的法制审核把关制度,由法制科室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书面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单位领导才根据办案单位及法制审核意见进行决策,有效防范了执法瑕疵,提高了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5.加强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市质监局结合酒泉实际,在全系统开展了以最基础、最急需、最常用质监知识为学习重点,建立质监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千道题库,下发全系统各单位,做到有的放矢的学习培训。市国税局、地税局、规划局等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分阶段确定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轮流开展法规知识讲座,创新学习方式,增强了依法行政培训学习的针对性、趣味性,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与履行部门职责结合不紧密。个别部门依法行政责任书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结合度不高,依法行政责任书分解落实没有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有的单位甚至照搬市政府依法行政责任书内容,执行落实责任书任务目标不够严肃。
二是依法行政责任制相关制度落实不够。多数行政执法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件和制度,但制度要求与实际落实的差距还比较大。如评议考核办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没有得到认真贯彻执行。依法行政责任书考核奖惩机制还没有与单位考核及执法工作人员个人年终考核相衔接。个别部门没有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制度。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平衡。总体上看,省直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规范化水平比市直部门高,执法任务重的单位比执法任务轻的单位执法规范化水平高。个别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中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在具体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法规未具体到条款项目、对行政相对人救济权益保护不到位等问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仍是今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