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机构
为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扎实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酒泉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卫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学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安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积清 市商务局局长
赵 丽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郎吉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成文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治林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 锋 市工信委副主任
于吉星 市公安局副政委
张创业 市质监局副局长
赵 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推进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市商务局局长吕积清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副局长郎吉华、市财政局副局长赵丽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家电以旧换新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协作,确保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实施。
(二)职责分工
商务部门会同财政、环保、发改委、工信委等部门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做好回收企业、销售企业网点的审核备案;审核销售企业补贴资金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会同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销售企业垫付补贴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12312”投诉服务中心职能,受理消费者和企业的咨询、举报和投诉,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
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宣传、业务培训、销售网点监管、监督检查、公示及必要的设备购置等。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防止各种骗取补贴行为的发生。
环保部门要依据职能,加强对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非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收购和处理以旧换新的旧家电,严禁废弃旧家电二次进入流通环节的行为。同时做好与《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的从2011年起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政策的衔接工作。
发改委要加强以旧换新家电的价格指导和监管工作,监督中标家电销售企业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及时检查指导,确保企业明码标价、规范经营。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