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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8.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全面查清我市地下水取水井的数量、分布及取水量等情况,查清地下水水源地情况。

  (1)重点调查机电供水井、矿泉水井和地热水井,查清水井位置、埋深、水泵型号、地下水类型等基本情况,取水用途、取水量等取水状况以及管理情况;民用井以村为单元调查,主要查清民用井的数量及取水情况。

  (2)调查日取水能力在1万m3及以上的地下水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查清其位置、地下水类型等基本情况,取水用途、取水量等取水状况以及管理情况。

  五、普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总体技术路线

  根据普查总体目标要求,按“在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等多种调查形式。普查数据的收集采用清查登记、档案查阅、现场查勘、DEM和DLG数据融合提取技术、遥感分析、估算推算等多种调查技术。整个普查遵循内外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资料,积极开展部门之间的协作与交流。

  (二)主要技术方法

  1.静态数据采集方式:档案查阅、实地访问、遥感解译、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对象清查、模型技术、现场测量、工作底图提取等。

  2.动态数据采集方式:实际计量、建立台账、分析推算等。

  六、普查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成立以陈万春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平为副组长,市级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府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部署全市水利普查工作,开展普查宣传动员。

  (2)组织编制普查工作方案、相关技术规定及规章制度等普查文件。

  (3)组织制订数据处理方案。

  (4)落实市级承担的普查经费。

  (5)组织开展市级培训工作。

  (6)负责普查基础资料的收集、处理,基础工作图件的编制、分发。

  (7)组织指导区县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市水利普查汇总、协调,检查并验收各区县普查成果。编制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报告,建立全国水利普查信息系统及数据库。

  (8)向社会发布水利普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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