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全面查清我市地下水取水井的数量、分布及取水量等情况,查清地下水水源地情况。
(1)重点调查机电供水井、矿泉水井和地热水井,查清水井位置、埋深、水泵型号、地下水类型等基本情况,取水用途、取水量等取水状况以及管理情况;民用井以村为单元调查,主要查清民用井的数量及取水情况。
(2)调查日取水能力在1万m3及以上的地下水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查清其位置、地下水类型等基本情况,取水用途、取水量等取水状况以及管理情况。
五、普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总体技术路线
根据普查总体目标要求,按“在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等多种调查形式。普查数据的收集采用清查登记、档案查阅、现场查勘、DEM和DLG数据融合提取技术、遥感分析、估算推算等多种调查技术。整个普查遵循内外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资料,积极开展部门之间的协作与交流。
(二)主要技术方法
1.静态数据采集方式:档案查阅、实地访问、遥感解译、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对象清查、模型技术、现场测量、工作底图提取等。
2.动态数据采集方式:实际计量、建立台账、分析推算等。
六、普查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成立以陈万春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平为副组长,市级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府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部署全市水利普查工作,开展普查宣传动员。
(2)组织编制普查工作方案、相关技术规定及规章制度等普查文件。
(3)组织制订数据处理方案。
(4)落实市级承担的普查经费。
(5)组织开展市级培训工作。
(6)负责普查基础资料的收集、处理,基础工作图件的编制、分发。
(7)组织指导区县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市水利普查汇总、协调,检查并验收各区县普查成果。编制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报告,建立全国水利普查信息系统及数据库。
(8)向社会发布水利普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