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表水水源地:普查范围为向城镇集中供水的水源地,以及向乡村集中供水且供水人口1万人及以上或日供水量1000 m3及以上的水源地。主要调查水源地的水源类型、水质情况、水源保护区范围、供水用途、供水人口、供水量及管理单位等情况。
(3)江河治理保护情况:普查范围为流域面积100km2及以上江河(河段),重点调查具有防洪任务的河段。河流治理保护情况主要包括江河存在的防洪问题、防洪标准、已治理长度及达标长度、水功能区划等情况。
(4)入河排污口: 普查范围为江河(水库)上的所有入河排污口,重点调查入河废污水排放量300 m3/日或10万m3/年及以上排污口基本情况、排污口设置许可情况、污水类型及入河废污水量等情况,入河废污水排放量300 m3/日或10万m3/年以下的排污口仅查清数量及废污水排放量。
5.水土保持情况普查
查清我市水土流失区域的分布、面积和强度,侵蚀沟道的数量、分布与基本特征,主要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的数量、分布及治理等情况。
(1)水土流失普查:包括水蚀、风蚀及冻融侵蚀三种类型,主要内容包括调查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包括降水、土壤、地形、植被、土地利用等)的基本状况,评价水土流失的分布、面积与强度,分析水土流失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
(2)侵蚀沟道普查:主要调查侵蚀沟道的位置,面积、长度、沟道纵比等几何特征,活动状态以及危害等。
(3)水土保持治理措施普查: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各类治理措施面积以及淤地坝、坡面水系、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等的现状,汇总分析各种治理措施的分布、数量。
6.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
查清我市境内从事水利活动的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法人单位和乡镇水利站的名称、单位类型等基本情况,机构人员情况,资产、财务状况,资质情况,信息化情况等。
7.灌区专项普查
全面查清我市灌溉面积及其分布,灌区的数量、分布、灌溉面积、灌排工程等情况。
以行政村为单元,查清我市总灌溉面积、2011年实际灌溉面积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等情况。
以有效灌溉面积为标准,将灌区分为2000亩及以上灌区和2000亩以下灌区。重点调查2000亩及以上灌区,主要调查灌区整体情况,包括灌区概况、灌溉面积、管理情况等;调查灌排渠系状况,流量在1m3/s及以上的灌溉渠道、流量在3m3/s及以上的排水沟道及相应建筑物,以灌区为单元进行逐条调查;流量在0.2~1m3/s之间的渠道、流量在0.6~3m3/s之间的排水沟道及相应建筑物,以灌区为单元按照流量分级填报其数量、长度等。2000亩及以下灌区,主要查清其数量、灌溉水源类型及灌溉面积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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