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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五、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普查工作。全国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及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统一的普查安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其中统计部门主要负责收集提供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第二次农业普查、第二次经济普查中与国民经济社会用水及水利行业能力等水利普查相关资料;气象部门主要负责提供水土保持所需气象基础资料;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提供污水排放相关资料;国土部门主要负责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地下水资料;规划建设部门主要负责提供城市用水的相关资料;农业部门主要负责提供与农业灌溉有关的相关成果;林业部门主要负责提供水土保持相关的资料,共同完成普查任务。

  六、积极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全力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家喻户晓,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

  附件:泸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泸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

  为更好的开展全市水利普查,根据国家普查办下发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现制定泸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普查目标、主要任务

  (一)普查目标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基础水信息的基准性调查。开展全国水利普查是为了全面查清我市江河和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系统掌握我市江河开发治理保护状况,摸清经济社会用水状况,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开展全国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科学制定水利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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