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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强规划,深入挖掘金融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中心城市良好形象。“十二五”期间,以中心半岛及城北区域为城市中心区,以龙马潭CBD商务区为金融服务中心区,以城南、城西新区为重点发展的城市副中心,集中打造以金融总部商务区为核心,金融产业和服务中心集聚区为补充的金融综合功能区。发挥金融在把泸州建设为长江上游重要的港口城市及川滇黔渝结合部特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中的重要作用。
  (一)金融总部商务中心
  在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过程中,通过合理规划布局,提升白塔传统商贸中心的功能,同时高标准规划和建设龙马潭CBD商务区,努力在城市的繁华地段中心区域规划构造金融商务中心,使其尽快成为泸州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标志性区域。充分调动和发挥金融资源效用,吸引金融法人机构及其区域性总部入驻,将金融商务中心打造成为金融业务中心、金融营运中心、金融人才培训中心等金融资源创新实验区。重点推动规划区域拓展工作,拓展发展空间;不断改善软硬件环境,加快办公和生活环境建设、电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组织工作,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降低金融企业入驻和运营成本等措施,进一步聚集地市级金融机构总部,提高金融聚集度和辐射力。
  (二)金融产业和服务中心集聚区
  在各产业园区,借助区位交通优势和企业集团聚集优势,建立金融产业和服务中心集聚区为补充的金融综合功能区,不断集聚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入驻,形成金融机构密集、集散功能强大的为优势产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和市场集聚区。
  (三)金融网点布局
  合理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按照新的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优化市区金融机构网点,重点围绕产业园区和商贸中心布局,着力发展城南、城西新城网点,大力完善县域农村的金融网点布局,加快形成以城区、县域和乡镇三级结构相配套的金融网点布局。
  六、发展保障:加大对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维护金融稳定
  (一)完善政策引导机制,为金融业发展提供组织、资金与政策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一是各级领导要加强对金融知识学习,要增强金融产业作为先导产业意识,尊重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把金融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做大做强金融产业。二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加强金融调控监管服务。定期召开金融工作联席例会,分析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金融发展问题,推动地方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三是发挥泸州市金融服务中心作用,成立金融发展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聘请知名金融专家、为我市制定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提供咨询服务,为异地银行来我市开展业务提供咨询、协调和服务工作。
  2. 建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提供资金保障和激励。一是建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区县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对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二是加强政府资源统筹调控力度,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类公司银行开户、国有企业上市保荐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承保等政府资源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三是对在推动金融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四是使用专项资金鼓励招引异地金融行业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对在我市新设立的外来银行金融机构,根据注册资本金情况进行奖励,在金融机构设置营业网点用地、用房等给予补贴。对在泸州设立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一次性适当奖励。
  3. 落实金融人才政策,打造金融人才高地。人事、公安部门为金融机构专业人才,特别是对高职称、高学历、有创新精神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专家,在办理调入和家属随迁手续、人才居住证和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支持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实施期股期权、员工持股等灵活的激励制度。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形成以优秀金融企业家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队伍、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的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和以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骨干的金融员工队伍。利用在泸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的教育科研资源,加强和成渝高等院校的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国内外金融智力资源。加强对金融企业员工的定期岗位培训,鼓励员工接受在职教育,鼓励金融企业学习国际金融管理经验。
  4. 落实金融创新政策,促进金融差异化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市金融建设的支持力度,对于国家试点的改革开放措施,争取先行先试。鼓励和支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信托业加大合作力度,创新合作模式,积极推进金融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产品服务创新。一是积极支持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争取金融衍生产品试点,加快发展投资理财产品。二是以“白酒金三角”建设为契机,联合宜宾、遵义的酒类企业做大白酒和红粮的现货交易量,大力推动开发红粮和白酒期货新品种,积极争取试点。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按照选择一批、改制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分类培育、梯次推进,坚定不移地推动企业上市,加强债券融资培训,对于企业债券尤其是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给予财政支持;积极支持证券公司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业务,扩大资本产品数量。四是积极支持保险公司发展低保额、广覆盖的保障型保险产品;五是加大政府对创业风险投资资金的投入引导,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平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股权基金和创业基金,积极推广BOT、TOT、PPP等项目融资模式;六是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农业产业化、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二)积极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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