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5. 县域、农村金融抑制较多,金融深化程度不高。一是城乡经济二元结构明显,县域、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城市较为落后,经济金融资源有限,同时城市形成的金融洼地,导致县域、农村金融资源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不能够对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有力持续的支持;二是在农村地区行政干预农村金融活动,涉农企业融资、贷款等活动多数都是在政府扶植指导下进行的,外资金融进入较为困难,农村金融发展受到抑制较多,不利于金融深化,提高农村金融效率。
  三、发展指导:“十二五”金融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
  (一)发展目标
  1. 战略目标
  增强金融作为先导产业的作用,强化区域金融辐射功能。到“十二五”末,泸州立足于三大经济区迭合部,逐步建成带动川西南、辐射南贵昆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2. 具体目标
  ①完善五大体系。即完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产业政策体系、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服务体系、完善金融信用体系。
  ②实现一大突破。即提高泸州金融业区域性辐射能力,逐步达到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地位的突破,将泸州建设成为与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相适应、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的区域性金融资源聚集区,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四化三力三中心”,即达到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业务市场化、资金融通多样化、营运手段现代化,具有较强的聚合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初步形成服务泸州,辐射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区域性金融资本集散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中介服务中心。
  3. 分目标
  ①持续扩大金融对经济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要实现泸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的目标,到“十二五”末累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4300亿元,必须优化信贷结构,提升贷款使用效率。“十二五”期间,预计我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年均增长约21.9%,各项贷款余额年均增长约21%,“十二五”末存贷款余额预计将分别达到2216亿元和1063亿元,存贷款增量将不断增加,对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基本预测信息如下图所示:
  预计到2010年底泸州国内生产总值达700亿元,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00亿元,按照“十二五”期间GDP年均增长13%,考虑物价2.2%的上涨指数,贷款余额年均增长约21%来计算,到“十二五”末GDP及贷款增量分别约为1438亿元和184.52亿元,贷款增加将成为泸州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支撑力量。
  “十二五”期间,预计金融机构平均存贷比保持在年均48.69%,较“十一五”期间年均44.3%有较大提高,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将有较大提高,存款和贷款余额总量将保持稳定增长,为“十二五”期间泸州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预计到“十二五”末,保险行业保费总收入将达55亿元,保险密度750元/人,保险深度7%;资本市场方面,力争到“十二五”末新上市企业达3家以上。
  ②持续优化金融机构层次。为提高泸州金融的聚集和辐射能力,在做强现有金融机构的同时,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外地、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和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逐步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外辐射能力,加快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多层次金融机构协调发展的局面。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泸州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服务多样化、金融业务市场化目标,建成金融组织体系较为完善,金融资源较为丰富,与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布局。
  ③持续深入挖掘金融资源。在金融体制建设、金融市场运行、金融机构、金融人才及金融业参与主体等金融资源中,进一步探索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形式,到“十二五”末泸州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市场运行体系逐步完善,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升,信贷结构和金融机构布局较为合理,优质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等,逐步建成高效、优质、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泸州现代化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④持续对县域金融支持,逐步消除金融抑制。为保证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防止县域及农村金融资源大量流失,保证金融与县域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到“十二五”末建成较为完善的县域及农村金融体系,最大限度的消除城市对县域、农村金融的抑制,逐步实现县域、农村金融深化,最终实现县域金融的繁荣,支持县域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思路
  1. 积极引导,合理扶持
  进一步发挥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泸州银监分局等对金融业的引导调控作用,把建设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辐射功能作为建设泸州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明确金融产业发展的具体目标,积极引导金融业发展方式和发展方向,优化金融产业发展的环境,完善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现金融业区域性辐射作用,形成层次多样、效果显著的金融产业政策体系。
  2. 深化改革,鼓励创新
  把推动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和金融创新作为金融业发展的突破口,结合泸州实际情况,与泸州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相适应,探索具有泸州地方特色的金融业发展模式,实现从传统金融业向现代金融业的跨越。
  3. 加强合作,聚集辐射
  加强川滇黔渝区域金融合作,加大与川渝经济区、长江经济带和南贵昆经济区之间的交流,依托三大经济区的优势金融资源,强化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联系,发挥扶持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吸引金融机构及其附属机构进驻泸州,不断增强金融产业的集聚力、辐射力和竞争力。
  4. 产融互动,协调发展
  围绕泸州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加强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要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推动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集团和优势产业集群的形成。加速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推进优势产业参与金融业的深度,产业发展和金融业发展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增强现有金融机构实力,培育新的金融市场主体,促进优势产业与金融业共同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