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安全生产管理所需人才、资金、装备重点向基层倾斜。加大基层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参与安全生产的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长期化、专业化、制度化培训,提升基层安全执法和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重视安全生产理论和管理方法研究。加强事故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和以社区、村组为基础的监控网络。推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向产业园区和城市社区纵深发展。
(四)重视职业危害监管与防治,创造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各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健全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与康复工作。严格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并建立职业危害举报制度,加大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事故预防、应急和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管理制度、监测预警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能力、科技支撑体系、培训与演练体系、恢复重建能力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立协同反应机制,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协同监管与应急救援的多方联动。
(六)推进科技兴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继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健全技术研发、检测检验、物证分析、司法鉴定、成果转化、制度标准、技术服务等科技支撑平台。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发展。加快市、县两级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检测检验设备、安全宣传标识等安全产业发展。注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提升政府监管装备的科技含量,为执法提供可靠依据。加强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应用,实现监管方式“变检查为监控”的根本性转变。
(七)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察执法能力
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提升监管。研究制定我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开展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机制,将大量基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交由企业和中介组织负责,实现社会化管理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优化政府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察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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