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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1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1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2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增幅大、损失重、处置难,极度考验着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为协调、有序、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现就抓好2011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突发公共事件高发,公共安全形势面临诸多挑战。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应急演练,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组织指挥水平和救援力量的专业技能,不断完善各项应急预案,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有序的快速反映、处置能力,有效降低和减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

  二、认真制定应急演练计划

  根据市领导要求,2011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和自身工作职能,制定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航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均应在2011年组织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在制定演练方案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社会知晓率,使演练更贴近“实战”。

  三、强化应急演练方案上报

  请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将2011年应急演练计划,于2011年2月20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组织的专项演练,演练方案制定后,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演练结束后,要结合本次演练实际,写出评估分析报告,并对相应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将评估分析报告,报市政府应急办。

  市政府应急办电话:3115792,传真:3191361,邮箱:lzszfyjb@163.com。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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