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2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为认真总结应急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决定对我市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分别汇总总体情况及其包含分类别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2010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2009年的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个层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二)工作评估。突出重点,围绕防灾减灾、森林防火、防范煤矿事故、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交通和火灾事故、处置环境污染事件、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流行性疾病防控以及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工作,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和环节对2010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在应对工作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各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应急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改进工作。
二、评估分析的组织工作
(一)市级有关部门评估分析工作的组织工作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组成4个工作组,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经牵头部门汇总后上报。具体分组如下:
1.自然灾害组: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台、市气象局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