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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运作方式

  (一)由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定所属区域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责任书。

  (二)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协调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各区与项目单位和业主签定建设责任书,确保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逐一落实,责任到人。

  (四)建设单位及业主要严格按《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施工,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六、扶持政策

  (一)列入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给予专项资金扶持;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菜市场,每个给予国家扶持资金50万元、市扶持资金50万元、区扶持资金20万元。

  (二)标准化菜市场新建改建项目,在报建和建设期间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墙改保证金、水电增容费等所有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化菜市场建成开业后,3年内免交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

  (三)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涉及规划和用地的,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和国土部门应重点予以保障。

  (四)标准化菜市场营业期间,相关税费由市场管理机构统一收取后,再按收费项目分别向有关收费部门缴纳,禁止任何部门、单位进场收费。

  (五)在标准化菜市场服务范围内,不再批准设立新的菜市场和经营同类商品的门店,已有的商业门店也不得在原经营范围内增加农副产品经营内容。

  (六)凡享受上述扶持政策新建改建的标准化菜市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市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收回财政补助款,并全额补交所减免的各项费用,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市长荣彤任组长,市商务、财政、发改、规划、国土、质监、工商、税务、城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太原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一领导实施本区域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行“属地管理,以区为主”责任制。各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地区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工作方案;市商务局负责全市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工作的指导协调;市财政、发改、规划、国土、质监、工商、税务、城管、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搞好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工作的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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