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加强安全科技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快建立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作用,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可靠基础上。
30.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构建省、市、县安全监管机构信息化共用共享系统支撑平台和保障体系,逐步形成相对完整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3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按照国家标准和省政府分步实施方案,逐步改善安全监管监察装备,全面提升基础保障和装备配备水平。
八、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32.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政企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依托大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应对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火灾、渔业生产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支持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电力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3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继续推动重点县(市、区)建立应急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预警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培训,统筹安排预案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抢险救援能力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34.切实加强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值班值守,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严格事故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序、高效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
九、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35.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继续在全省安监系统深入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廉政意识教育,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倡导摸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力戒浅薄浮躁、形式主义。
36.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介机构监管等工作的透明度,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