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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旅游产业发展先进县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旅游产业发展先进县的通报
(陕政函〔2011〕2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整合旅游资源,大力开展旅游促销,旅游产业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产业,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在2010年的旅游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的县(市、区)。为了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做大做强陕西旅游产业,省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旅游业绩突出的凤县、淳化县、华阴市、铜川市耀州区、黄陵县、佳县、洋县、岚皋县、商南县等九个县(市、区)和西安曲江新区给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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