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建立实施,所有医保定点药店均应按规定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深入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进一步强化农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工作,抓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实施,完成3所城市三级医院与3所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对口协作关系,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16所乡镇卫生院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负责)。完成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编制,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市卫生局、市发改委负责)。提升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探索并实施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巩固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鼓励和规范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营利性医院的政策措施,落实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措施,推进市第九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编办负责)。
18、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联合,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加紧建立农产品企业、生物医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半导体照明产业产学研等四个技术创新联盟。创建10家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推动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做强做大。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浙江大学(南昌)技术转移中心、复旦大学(南昌)技术转移中心的服务功能(市科技局负责)。积极开展以县域、园区为主要平台的知识产权联动机制,促进我市知识产权示范工作进一步开展。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南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建立由担保机构、保险公司、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共同分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障(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