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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当前深化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2、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国有工业企业改制的扫尾工作,加速推进改制企业水电分离、危房改造、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移交等改革后续工作。全面完成省属下放企业改革任务,平稳有序推进农垦、粮食、农业、水利、交通、林业、商贸流通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

  3、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方式,加强监管企业经营目标责任考核管理,探索和试行期股、期权等激励方式,健全完善业绩考核办法和奖励机制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加强和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扩大市属国有企业外派财务总监、外派董事和外派监事试点工作,强化监事会对出资企业的监督,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以及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实时动态监督(市国资委负责)。规范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行为,促进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推动各类产权有序流转(市国资委、市发改委负责)。

  4、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性障碍,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市发改委负责)。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和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结构调整等相关配套政策(市工信委负责)。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形成覆盖全市的担保网络体系。引导担保机构之间开展联保互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切实增强担保机构信用放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负责)。

  三、加大农村体制创新力度,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5、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促进优势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标准化和经营产业化。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种养比重。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建立畜牧业、水产业、种植业相统一的农业生态体系(市农业局负责)。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思路,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

  6、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切实保护耕地,全面落实今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市国土局负责)。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加快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负责)。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养殖水面所有权、集体“四荒”地所有权、农民房屋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和发放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促进农村资源资产向资本转变。继续开展农村土地规范化服务示范点建设,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健全农村土地仲裁体系,力争全市每个县均成立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力争95%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仲裁委员会解决在基层(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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