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建设榆林沙丘地区、安康月河川道等5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5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启动实施新增25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粮食播种面积4700万亩,总产1150万吨。实施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快产地冷藏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其他时令水果和干杂果。加快3个百万头生猪大县和154个万头生猪养殖村建设,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新增设施蔬菜面积25万亩。(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十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省农业厅、省供销社负责)
四、全面启动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
(十七)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从今年起省级科技经费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推动重大项目产业化,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要确保销售收入的3%以上用于研发。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平台,支持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形式与企业合作,鼓励各工研院将研发团队、资产和成果整体孵化为科技企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负责)
(十八)建立科研攻关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投资招标机制,与中科院共建产业转化园区,促进应用研究和成果就地转化。加快建设省科技资源中心。(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十九)全面落实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科技资源统筹创新工程。(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十)继续实施军民融合“双百”工程,引导军工企业与地方建立股份制的民品企业、参与地方国有企业改制或合作开发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民品。全面落实国家鼓励地方单位参与军工企业改制和军品研发生产的各项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负责)
(二十一)启动人才规划重点工程,按照“百人计划”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抓好陕西“科技新星”青年人才的培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负责)
(二十二)规范政府部门专业技术类领导职位设置,改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办法。积极推行技术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科技成果期权制。鼓励和选派科技人员到中小企业兼职指导,实行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制度。建立省政府科技专家组,设立首席科学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陕西银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