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0年第三批关闭煤矿名单的通知
(陕政发〔2011〕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6〕2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07〕1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榆林市纳入整合关闭的49处煤矿列为我省2010年第三批关闭煤矿实施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关闭工作由县级政府(市属煤矿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关闭煤矿中按整合方案不再利用的井筒必须彻底闭毁。
二、各有关部门应立即暂扣关闭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吊(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三、自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各有关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关闭煤矿巡查和派驻安全监督员制度,严防违法组织生产。
四、请榆林市政府2011年1月30日前将煤矿关闭情况书面报告省政府,同时抄送省安监局。
附 件:2010年第三批关闭煤矿名单(49处)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 件:
2010年第三批关闭煤矿名单(49处)
一、榆阳区(2处)
1.榆林市麻黄梁镇二墩煤矿
2.榆林市榆阳区七山煤矿
二、神木县(32处)
3.神木县煤炭公司燕家塔煤矿
4.神木县店塔镇孙营岔一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