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获奖者可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有突出贡献人才、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和享受政府津贴,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推荐服务业中突出贡献人员成为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
四、加强发展的组织领导
1、加强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考核地具体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区(开发区)形成合力,推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快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建立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评比体系。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市服务业发展形势调研分析活动,提出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决策。
2、统筹制订服务业发展规划。统一领导、分头组织、统筹评审,编制好服务业各行业发展规划,按照规划项目化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和项目评审机制,形成以规划和市场为导向、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为支撑、政府协调服务和管理创新为保障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加强促进服务业发展相关事项的科学决策,制订服务业重大规划和政策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决定重大项目必须组织专家和多部门论证并认真听取利益各方意见和建议,新建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布局,凡评审不合格未列入服务业重大项目库的项目不能享受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3、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跟踪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重大问题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一般跨部门事项由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非跨部门事项由责任县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协调。所有协调事项都要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服务业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咨询专家作出项目投资布局评估意见。
4、重视发挥服务行业协会作用。要科学指导尽快成立市服务业学会和各行业协会,并为服务业学会协会促进服务业及各行业发展,履行服务宗旨提供更大的空间。现有的协会要继续深化改革,向企业家办会方向转变。学会协会要加强自律,规范运作,对不具备条件、无所作为或严重违规的行业协会进行调整和处理。要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建设信用南昌主题,深入持久地开展服务业行业争先创优活动,在服务业领域率先开展社会信用评级工作,对市诚信企业予以奖励。
5、强化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对县区注重考核服务业发展的成效,即考核其规模与发展、质量与效益、结构与协调、组织与领导等方面;对市直相关部门注重考核服务业工作的过程,即考核其发展服务业的主要职能履行情况、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国家、省、市有关服务业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服务业企业和项目主要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明信用建设等方面情况,考核项目进度成效以及政府支持的政策效应等。每年编发《南昌市服务业发展蓝皮书》,根据企业规模、纳税、利润等主要指标和信用情况公布服务业各行业排行榜。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并对先进县区(部门)、优胜企业(项目)、先进服务业集聚区、服务示范窗口、服务品牌每年进行表彰。
附件:
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具体扶持标准
一、推进服务业载体建设
第一条 凡经市统一认定的产业(服务业)集聚区,参照享受市工业园区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区内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优先推荐或安排区内项目争取国家、省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优先推荐区内项目列为国家、省重点服务业项目。对正式挂牌服务业集聚区的管理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